农村二胎指标办理程序
信息来源于:乡镇计生办 发布时间:2012/4/29
办理机构: 各乡镇计生办
办事程序: 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加注意见报乡镇计生办,计生办初审,加注意见报县人口局,人口局审核后发放指标。
申请条件: 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1.前孩为女孩的;2.前孩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男方到有儿无女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4.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的可安排生育。
所需材料: 户口本,夫妇二人合影,夫妇二人及孩子一起的三人合影,病残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鉴定证明。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联系方式: 0934-6172009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