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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妇女创业再就业贷款提供担保

信息来源于:正宁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2/4/29

办理机构: 正宁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办事程序: 县就业局、县妇联行文报送贷款名单、担保中心审核资格、审核资料,实地核查,登录办理业务,最后推荐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能力,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创业妇女(年龄在正常范围内)

所需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审核表,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价及复印件,贷款人固定资产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原价及复印件,贷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证》、《大、中专毕业证》、《回乡创业带头人证明》、《城乡妇女申请贷款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政担保人工资存折、身份证,所在单位双联证明信以及其他有关贷款银行所需要的资料。(附:失业人员、城乡妇女所需资料)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0934-6121973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财政部驻专员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核、拨付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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