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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受表彰的先进个人
1月,甘肃省司法厅授予李立旺(周家乡司法所所长)“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2月6日,市委、市政府授予张茂龙(周家乡乡长)“第三届庆阳市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曹凤妮(周家乡周家村农民)“第三届庆阳市道德模范(孝亲爱亲模范)”,分别授予证书、奖杯,各奖励5000元。授予李世恩(庆阳市兽医工作站副站长,正宁县人)“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拔尖创新人才”。
2月8日,《甘肃日报》载:2月2日,甘肃省文明办、甘肃省卫生厅授予郭亚丽(女,县妇幼保健站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全省医德医风建设先进个人”。
2月25日,《陇东报》载:2月23日,庆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袁梦(山河初中八年级10班学生)、王继凯(山河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2011年度庆阳好少年”。
3月1日,《陇东报》载:2月21日,庆阳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樊亚丽(女,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全市三八红旗手”,授予郭居合(山河镇董庄村妇代会主任赵丛梅丈夫)“支持女干部工作的好丈夫”。
3月30日,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授予冯润怀(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2010—2011年度全国森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授予赵戊锁(县民政局局长)“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6月26日,中共庆阳市委授予魏凯选(三嘉乡党委书记)、计孝荣(回族,五顷塬回族乡西渠村委会主任)、于晓波(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刘志刚(西坡林场党支部书记)“2010—2012年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7月19日,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李贵杰(榆林子镇镇长)、高忠刚(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副站长)、张茂龙(周家乡乡长)“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
7月19日,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刘宝汉(正宁林业总场副场长)、刘志刚(正宁林业总场西坡林场党支部书记)、姚亚刚(县林业局天保办干部)“庆阳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并对获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省级先进个人”的徐瑞琴(正宁林业总场生产科副科长)奖励1000元。
8月31日,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姚忠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彭文德(湫头乡党委书记)、路亚宁(周家学区督导员兼教练员)、王振博(山河学区督导员、教练员)、曹占发(永正小学校长兼永正学区主任)、杨震亚(五顷塬回族乡九年制寄宿学校校长)、姚富洋(宫河镇南堡子村委会主任)7人为“全省‘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1000元。
9月10日,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授予徐大明(月明九年制学校校长)为“模范校长”,高代民(五顷塬九年制学校教师)、李晓燕(永正乡路里小学教师)、秦芳霞(西关小学教师)、侯振华(三中教师)、苏俊红(宫河小学教师)5人为“模范教师”,路雪琴(山河小学教师)、薛兴(县四中教师)、姜军锋(三嘉初中教师)、李月梅(县城幼儿园教师)4人为“模范班主任”,李宏宁(永和逸夫小学校长)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11月4日,《陇东报》第3版公示2012年度“庆阳好少年”候选人主要事迹,山河镇东关小学六二班女学生高元、山河小学四二班学生刘思良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