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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社团组织
农会 民国21年(1932)3月,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在寺村塬建立贫农团。该组织成立后,积极动员农民打土豪、分田地。24年(1935)8月新正县成立后,区、乡农会组织比较健全,一些村还有佃农小组。抗日战争中,贫农团改称农民会。至33年(1944)春耕前,新正县建立农会34个,有会员205人。农会组织在减租减息、解决地权纠纷、查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之后,农会的职能并入政府之中,其组织自行消亡。36年(1947)至次年,为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新正县大多数乡、村复成立农会组织,在完成土地改革、参军支前、发展生产、民主建设、清匪肃奸、巩固后方、保卫边区等项工作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关中分区少年先锋队证章
中国少年先锋队新正县组织 民国21年(1932)4月上旬,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成立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寺村塬革命委员会)时,即成立有少年先锋队组织。25年(1936),共青团组织改称青年救国会后,凡14岁~18岁青年救国会会员均参加少先队,7岁~14岁会员参加儿童团。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少先队和儿童团承担站岗、放哨、防奸、反特等任务。
妇女组织 民国24年(1935)8月成立的新正县委下设妇女部,高德发(男)兼部长,至35年(1936)5月,由马彩莲(女,回族)专任部长。28年(1939)8月,成立新正县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34年(1945)8月,新正县妇救会改称新正县民主妇女联合会。38年(1949)8月,改称正宁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新正县妇女组织成立后,组织广大妇女主要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宣传教育,发动妇女参选参政,从政治上获得男女平等的权利。二是反对包办婚姻,争取婚姻自主。29年(1940)7月,新正县一区民兵干部杨学森和长征红军女战士黄玉莲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自由恋爱结婚,成为新正县婚姻自主的典范。三是禁止缠足与开展放足。28年(1939)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禁止妇女缠足条例》颁布仅3个月,新正县18岁以下的女子80%都放了足。四是扫盲识字,学习文化。33年(1944)9月,新正县一区蒲岔沟村办起“妇女半日校”,全村24个妇女都进班学习,一个半月后,这些妇女都脱盲。五是以普及新法接生为核心,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六是利用多种形式,动员亲属参军参战,掩护收容中共干部和部队伤病员,积极为部队做军鞋、缝补衣服、传递情报和站岗放哨等,开展支前工作。七是从事纺纱织布、开荒种田、副业等活动,积极发展生产。新正县妇女张荏英,积极动员丈夫参加八路军,自己在家孝敬公婆,操持家务,纺线织布,被选为出席边区群众会的劳动英雄。
抗日救国委员会 民国26年(1937)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部及所属第一师移驻罗川、山河、宫河等地。部队到达后,即派民运科科长方国华率工作人员开展抗日宣传,号召民众团结起来,组成民族统一战线,倡议成立抗日救亡组织。民运科首先于2月中旬,在军团部住地组建宫河地区抗日救国会,并在各联保成立分会。在此基础上,于2月下旬在罗川成立正宁县抗日救国委员会,彭天禄(部队代表)任主任,邱立三任副主任,委员有焦永智、史德财、王富林、王凤翔。随后,山河、平子、永和等地相继成立抗日救国会。有的在乡以下还成立联保、保抗日救国会。当时各级抗救会的职责是宣传抗日救国道理,动员民众,募捐粮草,支援抗战,号召从军参战。并成立戒烟所,帮助一些吸鸦片的人戒掉吸毒恶习。27年(1938),抗救会改称民众抗敌后援会。以后,随着全国全面抗战形势的到来,抗战成为中心工作,民众抗敌后援会逐渐消亡。
工会组织 民国29年(1940)4月,新正县职工抗日救国会成立,并召开新正县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为郑玉林,机关驻地东昌镇(今属陕西省旬邑县)。各乡也成立工会组织。三区(长舌头)三乡工会有会员42人。工会组织成立后,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努力学习,加紧生产,为抗日救国多做贡献。次年4月,新正县工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工会主席。随后工会机关驻地迁至阳坡头。31年(1942),边区实行精兵简政,陇东地区各县的工会都已撤销,只有新正县工会保留下来。抗战胜利后,新正县职救会改称新正县工人联合会。38年(1949)6月,新正县工会机关驻地迁至岭上(永正);8月,改为正宁县工人联合会,机关驻地迁至县城山河,
回民组织 民国30年(1941)3月16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甘宁边区关中支会成立于新正县湫头区龙咀子村胡家湾,蔡登霄(阿訇)任会长。同年,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关中分会回民支会成立于龙咀子乡。次年,新正县成立回民研究会,专门研究回族历史文化与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